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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地甲肿与地克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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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碘盐预防地方甲状腺肿的试验是在法国进行的:对患甲状腺肿的家庭供应加有碘化钾:盐=1:10000~1:50000的碘盐。
1917年,美国学者Marine等,对50 00 名11 ~8岁的女性青少年进行了成功的预防地甲肿的试验:于一年内在春、秋两个季度,在每一季度的10天中,每天供给每个受试者20 0mgNaI,亦即每年共服4gNaI。试验结果表明,接受NaI的,甲肿发病率是0.2%,对照组是27 .65 ,原来有甲肿的人,接受NaI组有60 .4%缩小,对照组只有13 .8%缩小。观察到11 例碘性甲状腺毒症患者,但停药几天后症状完全消失,这个试验为碘预防地甲肿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后,在美国、瑞士、希腊、芬兰、苏联、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及南美和亚洲的某些国家,便开始推选碘盐预防地甲肿的工作。
我国在解放前,对于预防地甲肿,只不过作了一些试验性工作,受益人数微不足道。真正有计划、有领导的大规模预防工作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开始的。
解放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在1956年制定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防治地甲肿。为加强地方病工作,中共中央于1960年成立了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73年又将地甲肿列为五种重点防治的地方性疾病之一。我国各地的地甲肿与地克病的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许多严重的流行区,地甲肿发病率大大降低,也不再有新的地克病患者出现。1980年提出五年内在北方十六省市区(新疆南部除外)基本控制地甲肿与地克病,于1990年在全国要控制这两种病。但是,防治工作发展得还不够平衡,有的地区食盐加碘落实得不够严格,因此个别地区地甲肿发病率又在回升,甚至有新地的地克病患者出现。1978年河南省辉县地方甲状腺肿及克汀病第一次学术交流及科研协作会议上。经过讨论制定了我国的病区划分标准。根据这个标准,以公社为单位居民中甲肿发病率大于3%;或7~14岁的中小学生的甲状腺肿大率大于2%的重病区(表19-4)。这个标准并规定在健康人群中随机抽样的尿碘平均值低于50μg·g-1肌酐,可作为确定地方病的参考指标。
据划分标准确定为病区的,必须进行补碘、防治。补碘以后地甲肿发病率原为>20%的重病区降到轻病区<8%,降到<3%即为控制。这个标准仅提到地甲肿发病率而未提及地克病。因为地克病的问题,实际上是地甲肿问题的继续,在地甲肿的流行得到控制后,也就不会再有新的地克病患者出现。但近年的实践观察到有的病区在碘盐预防以后,地甲肿发病率已降低到此标准以下,而地克病尤其是类克汀病仍时有出现。其原因可能是食盐加碘不经常或不均匀,在胚胎的关键时期,有可能只需短短几十天缺碘即可造成地克病或类克汀病。
表19-4 地甲肿病区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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