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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理法方药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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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方药的整体性是保持中医药体系之完整性的需要
中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体系,这个体系主要由理、法、方、药4个方面有机组合而成。
理是基本理论;法是治疗法则;方是方剂组成;药是药物应用。四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理中有法,法中有理,理法的本身,又原本就是运用方药治疗疾病之临床实践的反映,然而它又倒过来指导方与药的实践。因此,要研究中医,使中医事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统观全局。如果只重方药,不问理法,硬把理法与方药割裂开来,是不全面的,也势必使整个祖国医学体系濒临解体。
当然,不能否认中医也有一方一药的研究,有时“单方一味,气死名医”,但这毕竟是经验的反应,不能显示中医治病的规律和对疾病认识的全貌。先生与其师祝味菊先生在《伤寒质难》中,把它称之为“效在于药”。实际上,中医治病除了方药,还有理论依据和治疗法则。如黄连止泻,这是一千年以前的经验方,但泻有寒热虚实之分及兼症之不同,如果都用黄连,效果就不好。早在宋代,寇宗就指出: “今人多用黄连治痢,盖执以苦燥之义,亦有但见肠虚渗泄,微似有血便即用之,又不顾寒热多少,惟欲尽剂,由是多致危困。若气实初病,热多血痢,服之便止,不必尽剂,若虚而冷者,慎勿轻用。”因此,必须在理论指导下,制定恰当治疗法则,结合有特殊疗效的方药,才能取得更好的疗效,这就是“效在于法”。如果把中医研究单纯地局限于方药,就好比说“宰牛者是刀,而不是屠夫”了。诚然,从杀死牛的角度说,只要有刀,有力气,任何人只要肯干,肯定办得到,然而不掌握部位、深浅,必将事倍而功半。而若以方药治病,不在理法的指导下根据症情的轻重、病位的浅深、体质的强弱、病邪的性质以及时令的变化去灵活运用,而只是凭着黄连止痢、大黄通便的功能而去用药,那就不仅仅是否能保持中医药体系的完整性问题或是事倍功半和事半功倍的问题了。
理法方药的整体性是发展中医理论、提高临床疗效和扩展药物效能的需要
中医理论,不仅是指几部经典著作,还包括历代医家的论述,并且仍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中医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的。例如中风,唐代以前医家多以“虚中外风”立论,所以其治则和方药,都有驱风和扶正相兼的特点。宋元开始提出“内因说”。刘河间认为是“心火暴甚”,李东垣认为是“本气自虚”,朱丹溪则提出“湿土生痰”,增加了滋阴清热、益气化痰等方法。清代王清任从气血理论着手,认为是气虚造成血瘀,故用益气活血法,发明了“补阳还五汤”,重用黄芪,益气行血。清后期张伯龙、张寿颐等人,则根据《内经》“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的论述,结合西医知识,提出“气血交并于上,冲激脑气筋”之说,其治则强调“平肝潜阳,豁痰开窍”。随着后世理论发展,其治则和方药也渐渐与唐代以前大相径庭,疗效得到明显的提高。由此可见,徒有经验而不能提高理论水平者虽美而不彰。
药物研究也是如此。仍以黄连为例,黄连在《神农本草经》中云其“味苦寒,主热气、目痛、眦伤泣出、明目、肠癖、腹痛下利、妇人阴中肿痛”。后世,张元素根据其“性寒味苦,气味俱厚,可升可降,阴中阳也,入手少阴经”的特点,分析它有6种功效:泻心脏火,一也;去中焦湿热,二也;诸疮必用,三也;去风湿,四也;赤眼暴发,五也;止中部见血,六也。王好古根据蛔得甘则动,得苦则安,指出黄连有安蛔之功。(《本草纲目·黄连·发明》)。说明随着中医理论体系的发展,黄连的功能也在发展变化。由于黄连有这么多功能,因此临床出现许多由黄连配伍,治疗各种不同疾病的方剂,就不难理解。从中可以看出,中药的研究也不能脱离中医理、法、方、药体系的整体发展。
理法方药的整体性体现了中医临床思维方法
中医临床一般均以证因法治为序。先列症状,包括舌苔、脉象,然后审证求因,分析病因病机,确定治疗法则,最后组方遣药,有的还附上医嘱。
要审证求因,分析病因病机,确定治疗法则,势必要涉及到邪正虚实、阴阳气血、脏腑经络等有关理论,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辨证论治,组方遣药。所以,整个过程就体现了理法方药的思维过程。
历代著名医家,尽管他们研究范围各有侧重,但无一不是贯穿着理法方药思维的整体性,尤其是有创见发明、贡献较大的医家,大都是理论上有所突破,随之深化和扩大了某些治疗法则的应用,或创制了一些新的治则,并根据临床各种表现,研制和阐述体现自己学术思想的方剂和药物,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金元四大家就是典型的例子。
刘河间在《素问》病机十九条的启示下,提出“六气皆能化火”之说,改变了当时喜用温燥药的习惯,根据祛风泻火、清热燥湿等治则,创用天水散、凉膈散等以寒凉为主的方剂,形成寒凉学派。
张从正根据“先论攻邪,邪去而元气自复”提出“汗、吐、下”祛邪三法,开拓了临床思路,丰富了有关方药的临床应用。
李东垣以升降为枢纽,进一步发展了脾胃学说,并研制了补中益气汤、升阳散火汤等与其理论相一体的方剂,丰富了黄芪、升麻、柴胡、葛根等药物的临床应用。
朱丹溪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立论,以滋阴降火为原则,加深了后世对黄柏、知母、山栀、黄芩、黄连等药的认识,被称为“滋阴派”。
上述四位医家从各个不同方面充实和发展了中医学术思想以及方剂药物的应用,就以药物研究为主的李时珍来说,《本草纲目》中也收集了大量方剂,并有许多组方用药的法则和理论。因此,可以这样认为:越是高明的医家,其理法方药的整体思维就越强,其临床疗效也就越显著。
理法方药的整体性表明了中医区别于其它医学的特点
先生认为,中医的优势与特点有许多方面,但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理法方药的整体性。因为,中医理法方药的整体性使临床的原则性与灵活性高度结合,能够充分发挥医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样一个感冒病人,地处干燥的北方的地卑多湿的南方、年轻体壮与年迈体弱、有其他兼病和没有兼病,所处方药必须有所不同。但是,都符合中医理法方药的要求,都能把病治好,这就是灵活性。但是不管哪一种情况,有一个原则是必须共同遵守的,这就是都要“解表”, “解表”就体现了规律性。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结合,就体现了中医理法方药整体性的特点和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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