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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不宜入汤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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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 雌黄 云母 阳起石 矾石 硫黄 钟乳(入酒) 孔公孽(入酒) 石 银屑铜镜鼻 白垩 胡粉 铅丹 卤咸 锻石 藜灰

 

上石类

野葛 野狼毒 毒公 鬼臼 莽草 巴豆 踯躅(入酒) 蒴 (入酒) 皂荚藜芦贯众 芜荑 雷丸 野狼牙 鸢尾 蒺藜 女菀 苍耳 紫葳 薇衔 白芨 牡蒙飞廉 蛇衔 占斯 辛夷 石南草 虎掌 楝实 虎杖(入酒单渍) 芦根 羊桃 马勃 苦瓠瓜蒂 陟厘 野狼跋子 云实 槐子 地肤子 蛇床子 青葙子 茺蔚子 菥 子 王不留行

 

上草木类

蜂子 蜜蜡 白马茎 狗阴 雀卵 鸡子 雄鹊 伏翼 鼠妇 樗鸡 萤火 僵蚕蜈蚣 蜥蜴 斑蝥 芫青 亭长 地胆 虻虫 蜚廉 蝼姑 马刀 赭魁 虾蟆 蜗牛

 

上虫兽类

寻万物之性,皆有离合,虎啸风生,龙吟云起,磁石引针,琥珀拾芥,漆得蟹而散,麻得漆而涌,桂得葱而软,树得桂而枯,戎盐累卵,獭胆分杯。其气爽有相关感,多如此类。

其理不可得而思之。至于诸药,尤能递为利害。先圣既明言其说,何可不详而避之。世人为方,皆多漏略。若旧方已有,此病亦应改除。假令而两种,当就其轻重,择可除而除之。伤寒赤散,吾恒不用藜芦。断下黄连丸,亦去其干姜而施之,殆无不效。何急强以相增,苟令共事乎?相反为害,深于相恶。相恶者,谓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犹如牛黄龙骨,而龙骨得牛黄更良,此有以相制伏故也。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今画家用雌黄、胡粉相近,便自黯妒。粉得黄即黑,黄得粉亦变,此盖相反之征。药理既昧,所以人多轻之。今案方处治,恐不必卒能寻究本草,更复抄出其事在此,览略看之,易可知验。而《本经》有直云茱萸、门冬者,无以辨其山、吴、天、麦之异,咸宜各题其条。又有乱误处,譬如海蛤之与鳝甲,畏恶正同。又诸芝使薯蓣,薯蓣复使紫芝。计无应如此,而不知何者是非?亦宜并记,当更广检正之。又《神农本经》相使,止各一种,兼以《药对》参之,乃有两三,于事亦无嫌。其有云相得共治某病者,既非妨避之禁,不复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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