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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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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皆辛”,见《灵枢》卷八第五十六《五味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九,惟编次前后稍异。自“肝色青”至“五味所宜”,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二《脏气法时论》。自“黄帝问少俞曰”至“走肉矣”,见《灵枢》卷九第六十三〈五味论〉。自“五味”至末,见《灵枢》卷十二第七十八《九针论》,又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
黄帝曰:愿闻谷气有五味,其入五脏,分别奈何?
谷气津液,味有五种,各入其五脏,别之奈何?
伯高曰: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于胃,五脏六腑皆禀于胃。
胃受水谷,变化以滋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其气,故曰皆禀①也。
平按:《甲乙经》“伯高曰”作“岐伯对曰”;无“水谷”二字。“禀”下,《灵枢》有“气”字。
①“禀”,萧本作“秉”,今据仁和寺本改。
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肾。
五味所喜,谓津液变为五味,则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脏。
平按:《甲乙经》自“谷味酸”以下至“走肾”,文法与此不同,而义意相类。
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糟粕,以次传下。
水谷化为津液,清气犹如雾露,名营卫,行脉内外,无所滞碍,故曰大通。其沉浊者,名为糟粕。泌别汁入于膀胱,故曰以次传下也。粕,颇洛反。
平按:《甲乙经》“谷气”下有“营卫俱行”四字;“糟粕”上无“化”字。
黄帝曰:营卫之行奈何?
因前营卫大通之言,故问营卫所行。
平按:《甲乙经》“之行”作“俱行”。
伯高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既五脏,别出两行于营卫之道。
精微,津液也。津液资五脏已,卫气出胃上口,营气出于中焦之后,故曰两行道也。
平按:“既”《灵枢》、《甲乙经》均作“溉”。“行”上,《甲乙经》有“焦”字。
其大气之搏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故呼则出,吸则入。
搏,谤各反,聚也。谷化为气,计有四道:精微营卫,以为二道;化为糟粕及浊气并尿,其与精下传,复为一道;搏而不行,积于胸中,名气海,以为呼吸,复为一道,合为四道也。
平按:《甲乙经》“命曰”作“名曰”。《灵枢》“咙”作“咽”。
天之精气,其大数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
天之精气,则气海中气也。气海之中,谷之精气,随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气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还入,即须资食,充其肠胃之虚,以接不还之气。若半日不食,则肠胃渐虚,谷气衰也。一日不食,肠胃大虚,谷气少也。七日不食,肠胃虚竭,谷气皆尽,遂命终也。
平按:“天之精气”《灵枢》、《甲乙经》作“天地之精气”。
黄帝曰:谷之五味,可得闻乎?伯高曰:请尽言之。
充虚接气,内谷为宝,故因其问,请尽言之。
五谷:
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药也;用充饥虚,即为食也。故但是入口资身之物,例皆若是。此谷、畜、果、菜等二十物,乃是五行五性之味,脏腑血气之本也,充虚接气,莫大于兹,奉性养生,不可斯须离也。黄帝并依五行相配、相克、相生,各入脏腑,以为和性之道也。案神农及名医《本草》,左右不同,各依其本具录注之,冀其学者量而取用也。
粳米饭甘,
味苦平,无毒。稻米味甘温生。
平按:《灵枢》“粳”作“秔”,音庚。《灵枢》、《甲乙经》均无“饭”字。注“生”,原钞作“生”,原校作“平”。
麻酸,
胡麻味甘平,麻子味甘平。
大豆咸,
大豆黄卷味甘平,无毒。生大豆味甘平。
麦苦,
大麦味咸温微寒,无毒,似穬麦无皮。穬麦味甘微寒,无毒。小麦味甘微寒,无毒。
黄黍辛。
丹黍米味苦微温,无毒。黍米味甘温,无毒。
五果:枣甘,
大枣味甘平,杀乌头毒。生枣味辛。
李酸,
人,味辛甘平,无毒。实,味苦。
平按:注“人”,别本作“李”。
栗咸,
栗味咸温,无毒。
杏苦,
核,味甘苦温。花,味苦,无毒。实,味□酸。
桃辛。
核,味苦甘平,无毒。实,味咸。
五畜:牛甘,
肉味甘平,无毒。
犬酸,
牝犬肉味咸酸,无毒。
猪咸,
肉味苦。
平按:《甲乙经》“猪”作“豕”,下同。
羊苦,
味甘大热,无毒。
鸡辛。
丹雄鸡味甘微温微寒,无毒。白雄鸡肉微温。乌雄鸡肉温也。
平按:《甲乙经》“牛、犬、豕、羊、鸡”下,均有“肉”字。
五菜:葵甘,
冬葵子味甘寒,无毒,黄芩为之使。葵根味甘寒,无毒。叶为百菜主。心伤人。
韭酸,
味辛酸温,无毒。
藿咸,
案《别录》:小豆叶为藿。
薤苦,
味辛苦温,无毒。
葱辛。
五色:黄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
养生疗病,各候五味之外色,以其味益之也。
平按:《甲乙经》“黄、青、黑、赤、白”下,均无“色”字。
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言五宜者:脾病者,宜食粳米饭、牛肉、枣、葵;
脾病食甘,《素问》甘味补,苦味为泻。
平按:“所言五宜者”,《灵枢》作“五宜所言五色者”。
心病者,宜食麦、羊肉、杏、薤;
心病食苦,《素问》咸味补,甘味为泻。
肾病者,宜食大豆黄卷、猪肉、栗、藿;
肾病食咸,《素问》咸味泻,苦味为补也。黄卷,以大豆为之。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肝病食酸,《素问》酸味泻,辛味为补。
肺病者,宜食黄黍、鸡肉、桃、葱。
肺病食辛,《素问》辛味泻,酸味为补。
平按:《甲乙经》“黍”上无“黄”字。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所克之脏有病,宜禁其能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饭、牛肉、枣,皆甘;
肝者,木也。甘者,土也。宜食甘者,木克于土,以所克资肝也。
平按:《素问》无“饭”字。“枣”下《灵枢》《素问》均有“葵”字。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李,皆酸;
心者,火也。酸者,木也。木生心也,以母资子也。
平按:“食酸”下,《素问》有“小豆”二字。新校正云:“《太素》小豆作麻。”应依新校正补入。“犬肉”下,《灵枢》有“麻”字。“李”下《素问》、《灵枢》均有“韭”字。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皆咸;
脾者,土也。咸者,水也。土克于水,水味咸也,故食咸以资于脾也。
平按:“栗”下,《素问》、《灵枢》均有“藿”字。《素问》此段在“肺色白”段之下。
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皆苦;
肺者,金也。苦者,火也。火克于金也,以能克为资也。
平按:“杏”下《素问》、《灵枢》均有“薤”字。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皆辛。
肾者,水也。辛者,金也。金生于水,以母资子。
平按:“桃”下《素问》、《灵枢》均有“葱”字。
辛散,
肝酸性收,欲得散者,食辛以散之。
酸收,
肺辛性散,欲得收者,食酸以收之。
甘缓,
脾甘性缓,欲得缓者,食甘以缓之。
苦坚,
心苦性坚,欲得坚者,食苦以坚之。
咸濡。
肾咸性濡,欲得濡者,食咸以濡也。
平按:“濡”《素问》作“耎”,下同。
毒药攻邪,
前总言五味有摄养之功,今说毒药攻邪之要。邪,谓风寒暑湿外邪者也。毒药俱有五味,故次言之。
五谷为养,
五谷五味,为养生之主也。
五果为助,
五果五味,助谷之资。
五畜为益,
五畜五味,益谷之资。
五菜为埤,
五菜五味,埤谷之资。
平按:“埤”《素问》作“充”。袁刻作“稗”,恐误。
气味合而服之,以养精益气。
谷之气味入身,养人五精,益人五气也。
此五味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坚或濡,
五味各有所利,利五脏也。散、收、缓、坚、濡等,调五脏也。
平按:《素问》“五”下无“味”字。
四时五脏病,五味所宜。
于四时中,五脏有所宜,五味有所宜。
平按:《素问》“病”下有“随”字。
黄帝问少俞曰:五味之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
力中反,淋也,篆字癃也。
平按:□《汉书·高祖本记》“年老□病勿遣”,作“□”,乃古文“癃”字也。
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
大贡反,心气流泄疾。
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欧;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五味各走五脏所生,益其筋、血、气、骨、肉等,不足皆有所少,有余并招于病,其理是要,故请闻之。
平按:《灵枢》“欧”作“呕”,下同。
少俞对曰:酸入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
涩,所敕反,不滑也。酸味性为涩收,故上行两焦,不能与营俱出而行,复不能自反还入于胃也。
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即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濡,得酸即缩卷约而不通,水道不通,故□。
既不能出胃,因胃气热,下渗膀胱之中,膀胱皮薄而又耎,故得酸则缩约不通,所以成病为□,□,淋也。胞,苞盛尿也。
平按:《灵枢》“濡”作“懦”。
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走筋。
人阴器,一身诸筋终聚之处,故酸入走于此阴器。
黄帝曰: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血与咸相得则血涘,血涘则胃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干善渴。
肾主于骨,咸味走骨,言走血者,以血为水也。咸味之气,走于中焦血脉之中,以咸与血相得,即涩而不中,胃汁注之,因即胃中枯竭,咽焦舌干,所以渴也。咽为下食,又通于涎,故为路也。涘,音俟,水厓,义当凝也。
平按:《灵枢》“血涘,血涘”四字,作“凝,凝”二字;“汁”上有“中”字;“舌”下有“本”字。
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咸入而走血矣。
血脉从中焦而起,以通血气,故味之咸味,走于血也。
黄帝曰: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
洞,通泄也。辛气剽悍,走于上焦,上焦卫气行于脉外,营腠理诸阳。
姜韭之气薰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
以姜、韭之气辛薰,营卫之气非时受之,则辛气久留心下,故令心气洞泄也。
辛者,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矣。
辛走卫气,即与卫气俱行,故辛入胃,即与卫气汗俱出也。
黄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欧,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管,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欧。
苦是火味,计其走血以取资骨令坚,故苦走骨也。苦味坚强,五谷之气不能胜之,故入三焦,则营卫不通,下焦复约,所以食之还出,名曰变欧也。
平按:《灵枢》“管”作“脘”。
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
齿为骨余,以杨枝苦物资齿,则齿鲜好,故知苦走骨。
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
人食苦物,入咽还出,故知走骨而出欧也。
黄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气弱少,不能上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甘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虫动,虫动则令人心悗。
甘味气弱,不能上于上焦,又令柔润,胃气缓而虫动。虫动者,谷虫动也。谷虫动以挠心,故令心悗。悗,音闷。
平按:《灵枢》“弱少”作“弱小”;“于上焦”作“至于上焦”;“中”下无“甘”字;“心悗”作“悗心”。
其气外通于肉,故曰甘入走肉矣。
脾以主肉,甘通于肉,故甘走肉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味。
五味各入其脏。甘味二种,甘与淡也。谷入于胃,变为甘味,未成曰淡,属其在于胃;已成为甘,走入于脾也。
平按:《灵枢》无“所入”二字。《素问》无“淡入胃”三字,新校正云:“《太素》又云:淡入胃。”与此正合。
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
《九卷》此文及《素问》皆苦走骨,咸走血。此文言苦走血,咸走骨,皆左右异,具释于前也。
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裁,禁也。筋、气、骨、肉、血等,乃是五味所资,以理食之,有益于身;从心多食,致招诸病,故须裁之。
平按:《素问·宣明五气篇》注:新校正云:“按《太素》五禁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名此为五裁。杨上善云: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之,命曰五裁。”按:新校正所引《太素》经文,与此小异,所引杨注,乃本书经文,与此亦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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