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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仪器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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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仪器室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注意干燥通风、防潮、避阳光、防震等。室内不得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药品。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复原,并填写使用记录。在仪器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四)仪器发生异常, 即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检修,如属违章造成损失的,依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卡、使用和检修记录止。

(六)实习、进修人员等,应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机使用,禁单独操作。

(七)内室禁止吸烟、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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