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书籍-->西医备考-->医院药学-->第二篇 医院药事管理-->第八章 医院药学管理制度-->二十四、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二十四、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互联网,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注意:本文来自互联网,并由中医村中医网负责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