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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药房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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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中药药剂工作与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相适应,改革、完善中药质量管理的现状是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理顺中药房的组织体制,协调好临床各科室管理与药剂科管理之间,中医与中药之间、西药与中药之间的相互关系。改变“重医轻药”“重西轻中”的观念,提高中药房在医院中的地位。随着医院技术的发展,中药已不再是中医的专利,中药在医院的使用范围应是全方位的。中药房隶属于中医科的组织形式已很难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从药政管理角度来讲显然也是很不合理。因此,中医与中药只能是一个医与药的临床配合关系,中药应该去适应医疗发展的要求。另外,在协调西药与中药关系的问题上,在省、市级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中药房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因此,药剂科的中、西药房应该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两大部分。各医院可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这两者的协调问题。如果,在药剂科主任难以协调两者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下设中、西药房即有统一严格地管理机制,又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从而使中药在质量管理方面逐步得到自我完善。
(二)应用一体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中药房内部机构的设置。在小、市级医院及一些有条件的县、区级医院中药房应逐步开展中药临床药学工作。设置临床药学室、中药情报资料室、中药标本室,开展中药的用药咨询工作。在中药检验方面应设置中药鉴定室,开展中药真伪、优劣鉴定及药材、饮片含水量测定等一些简单易行的理化、显微鉴定工作。从而充分发挥医院老、中青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中药技术人员的作用,把传统中药工作经验与现代科技理论通过临床科研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满足现代临床医学发展的需要。使医院中药房跳出单一的以满足调配处方为目的的范畴,形成一个以临床服务为主、开展中药科研为辅的科室结构,为中药科研人才的成长和药学人员知识更新提供实验基地,使医院中药的质量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
(三)加强法制观念,以法“管药”,以法“制药”。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基础上,制订好一系列的中药“质控指标”,实行目标管理。笔者在本院中药房试行了六个内容的质控指标,在此一并提出讨论:
1、在门诊配方部要求每天对每个配方人员抽查已配好的中药5~10帖,按处方规定量要求,其总量和分量差异各±5%的标准做好合格率的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要求配方称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对加工炮制质量实行合格验收制度,由一名主管药师负责对已加工炮制的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验。要求被检率达70%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对中药配方部及中药库的所有中药饮片按柜或区域实行柜、划片责任承包管理。从中药的内在质量以贮药容器内外的清洁卫生全部责任到人。每月组织抽查一次,霉雨季节增加抽查次数,要求每次受检率应达到70%以上,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4、对中药煎药房实行数量、质量的责任承包,质量考核内容包括煎药浓度,药汁量、药汁温度的保持时间,药瓶内外的清洁度,药渣煎透情况等方面,并通过临床医师病人测检形式进行统计考核,要求中药煎药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中药制剂室通过药品法规、制剂工艺、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品合格率等方面来进行考核,要求自制中药制剂的合格率达到100%,质量档案合格率达100%。
6、对药库除了考核保管质量以外,还要考核中药供应的满足率,在制定“基本用药目录”的基础上,由分管院长委托医务科每季一次进行检查,要求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的供应率达到98%以上。
近几年来,罗来贵等在该院中药房以上述六项内容为质控指标,并把检验结果与个人资金联系起来,使责、权、挂钩,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积极性。使整个中药房工作呈现出团结、严谨,有条不紊,蓬勃向上的局面。试行结果表明,对提高中药房质量管理具有明显的效果。因此,笔者认为,制订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质控指标”,对提高中药房质量管理水平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重视中药人才的培养,明确各级中药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满足中药房的人员需求,是搞好中药房质量管理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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