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书籍-->中医著作-->外科证治全书-->卷四-->发无定处证(计四十证)-->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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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患疮误用攻劫之药,致毒瓦斯入内,腹大胀满,名曰疮 ,枣蚕丸主之。如痛势危笃不及合于前,则 全消矣。再按疮治。盖疮 死证也,疮易愈也,不可畏其发而自贻伊芳戚也。

枣蚕丸

白僵蚕 红枣(各四两)

上先用水煮红枣一、二滚,取汤洗蚕弃汤,以枣去皮核捣烂,将蚕晒干为末二两,同枣捣和为丸。每服三钱,早中晚仍用红枣汤送服三次,服完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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