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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四失论篇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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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曰: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试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雷公对曰:循经受业,皆言十全,其时有过失者,请闻其事解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将言以杂合耶。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
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矣。
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语者,驰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治数之道,从容之葆。
坐持寸口,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
呜呼,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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