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书籍-->中医著作-->诸病源候论-->卷之三十六-->兽毒病诸候(凡四论)-->四、狗啮重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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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狗啮,疮,忌食落葵及狗肉。云∶虽瘥,经一二年,但食此者必重发。重发者,与初被啮不殊。其 狗啮疮重发,则令人狂乱,如 狗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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